| 基金名稱 |
景順2030優享樂活退休組合基金-累積型(南非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基金) |
基金公司 | 景順投信 |
| 成立日期 | 2020年10月23日 | 基金經理人 | 周采妮 |
| 基金規模 | 34,025千元(台幣) (2026/04/30) | 成立時規模 | 48,770千元(南非幣) |
| 基金類型 | 全球組合型平衡型 | 保管銀行 | 合作金庫銀行 |
| 單筆最低申購 | 20,000元 |
定時定額 | N/A |
| 計價幣別 |
南非幣 |
| 手續費(%) | 4.0000 | 贖回費(%) | 本基金買回費用(含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者)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並得由經?公司在此範圍內公告後調整。買回費用歸入本基金資產。除短線交易費用外,本基金現行買回費用為零。 |
| 最高管理年費(%) | 1.5000 | 保管費(%) | 0.1600 |
| 主要投資區域 | 全球 |
風險報酬等級 |
RR3 |
| 投資區域 | 全球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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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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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標的 | (一)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以外幣計價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含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d Traded Funds(簡稱ETF)、反向型ETF及商品ETF)及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以下簡稱本國子基金)、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核准或申報生效得於中華民國境內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及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與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d Traded Funds(簡稱ETF)、反向型ETF及商品ETF(以下簡稱外國子基金)且不得投資於其他組合型基金及私募基金。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1、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投資於本國子基金及外國子基金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投資外國子基金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經理公司得全部投資於經理公司子基金及經理公司所屬景順集團外國子基金;但如基於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或為因應目標日期型基金之投資策略或其他法令規定之制訂或變更,經理公司得適時調整投資於經理公司子基金及經理公司所屬景順集團外國子基金之比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不含)。2、前述「經理公司子基金」係指經理公司經核准或申報生效在中華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景順集團外國子基金」係指經理公司所屬景順集團暨旗下公司所發行或經理:(1)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得於中華民國境內募集及銷售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以及(2)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與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d Traded Funds(簡稱ETF)及、反向型ETF及商品ETF。3、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得不受前述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本基金終止前一個月。(二)本基金自成立日起三個營業日後,至少應投資於五個以上子基金,且每個子基金最高投資上限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 |
| 銷售機構 | 中租投顧,鉅亨投顧,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註1: |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 註2: |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
| 註3: |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
| 註4: |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
| 註5: |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 註6: |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
| 註7: |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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