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名稱 |
群益道瓊美國地產ETF基金 |
基金公司 | 群益投信 |
| 成立日期 | 2017年10月20日 | 基金經理人 | 李鈺涵 |
| 基金規模 | 5.36億元(台幣) (2026/04/30) | 成立時規模 | 2.11億元(台幣) |
| 基金類型 | 跨國投資指數型 | 保管銀行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
| 單筆最低申購 | N/A元 |
定時定額 | N/A |
| 計價幣別 |
台幣 |
| 手續費(%) | 2.0000 | 贖回費(%) | 0~2% |
| 最高管理年費(%) | 0.8500 | 保管費(%) | 0.1800 |
| 主要投資區域 | 美國 |
風險報酬等級 |
RR4 |
| 投資區域 | 美國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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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標的 | (一)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上市及上櫃受益憑證(含反向型 ETF 及槓桿型 ETF)、對不特定人所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進行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申購買回、貨幣市場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有價證券、貨幣市場工具及符合主管機關許可之證券相關商品,包括期貨及選擇權等。(二)外國之有價證券:美國證券交易市場所交易之股票、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反向型 ETF 及槓桿型 ETF)、存託憑證、進行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申購買回;2.外國之證券交易市場及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反向型 ETF 及槓桿型 ETF);3.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等有價證券及貨幣市場工具;4.符合主管機關許可之證券相關商品,包括期貨及選擇權等。(三)本基金以追蹤道瓊美國地產指數報酬表現為投資目標:自上市日起,投資於美國證券交易市場之標的指數成分股票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70%)(含)。本基金採用指數化策略進行投資,參考標的指數成分股權重資料,考量基金規模、成分股流動性及公司事件,選擇指數成分股建置投組,使本基金投資標的指數成分股加計證券相關商品之整體曝險部位,於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儘可能達到追蹤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並兼顧控制追蹤誤差值為投資管理目標。 |
| 銷售機構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原: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12.4.9併入富邦證券),永豐金(原: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玉山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註1: |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 註2: |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
| 註3: |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
| 註4: |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
| 註5: |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 註6: |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
| 註7: |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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