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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益中國金采平衡基金A累積型(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例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近30日淨值
日期淨值
06/04 11.2374
06/03 11.2848
06/02 11.3221
06/01 11.2338
05/29 11.2390
05/28 11.2165
05/27 11.2230
05/26 11.2501
05/22 11.1628
05/21 11.1192
日期淨值
05/20 11.1667
05/19 11.1737
05/18 11.1695
05/15 11.2017
05/14 11.2664
05/13 11.2922
05/12 11.2831
05/11 11.2980
05/08 11.2794
05/07 11.3026
日期淨值
05/06 11.2819
05/05 11.2203
05/04 11.2287
04/30 11.2213
04/29 11.2429
04/28 11.2004
04/27 11.2306
04/24 11.2449
04/23 11.2381
04/22 11.2605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