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中國信託上櫃ESG 30 ETF基金
基金公司中國信託投信
成立日期2023年5月17日基金經理人張圭慧
基金規模9.65億元(台幣) (2026/04/30)成立時規模9.28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國內股票開放型指數型保管銀行第一商業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N/A元 定時定額N/A
計價幣別 台幣
手續費(%)2.0000贖回費(%)最高不得超過買回總價金之2%
最高管理年費(%)0.4000保管費(%)0.0350
主要投資區域台灣 風險報酬等級 RR5
投資區域台灣 基金評等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投資標的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國內上櫃股票及證券相關商品。本基金係採用指數化策略,將本基金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儘可能追蹤標的指數(即「臺灣指數公司特選上櫃 ESG 30 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操作目標。為達成前述操作目標,本基金自上櫃日起,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證券或已公告將於指數調整納入之新成分股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90%(含),另為符合本基金之貼近指數操作與資金調度需要,經理公司得運用本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及投資其他有價證券,以使本基金投資組合整體曝險盡可能貼近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100%。前述指數化策略,原則上以完全複製法為主,惟如遇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成分股票流動性不足、暫停交易、標的指數成分股即將異動、基金規模難以進行完全複製或其他市場因素使基金難以使用完全複製法追蹤標的指數績效等)得採最佳化策略。標的指數簡介:係由臺灣指數公司所編製的指數。臺灣指數公司運用與「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企業永續發展研究中心」以永續報告書、年報、政府資訊等公開資訊建構之「台灣永續評鑑」模型,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合作,設計成分股篩選方法,自上櫃股票中排除高汙染、高耗能產業,再經 ESG 及財務指標篩選後,依自由流通市值選取 30 檔上櫃股票並配置權重,以表彰兼具可投資性及永續發展表現佳之上櫃公司投資績效表現。有關 ESG 篩選流程具體作法請詳閱公開說明書第 22~25 頁。標的指數之指數編製規則請參考基金公開說明書第 17~20 頁。基金之標的指數投資於上櫃股票,類股輪動或市況有較大變動時,可能造成大型股與中小型股表現之偏離風險;標的指數為季度調整成分股與權重再平衡,而傳統市值型指數(櫃買中心股價指數)則為每年進行一次成分股增刪調整,每季進行成份股權重再平衡,標的指數於季度調整期間可能出現周轉率高於傳統市值型指數;標的指數具 ESG 因子投資風險。
銷售機構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